原标题:从王涛">小王涛事件,反思国足联赛,“倒摘牌”制度的诸多不合理之处
制度的存在原本是为了保证事情更好发展以及人与人之间交流更加方便,但是如果制度过于僵硬,并且未能够将一些因素考虑进去的话,那么最终这些制度也会被推翻,好的制度的确能够迎来长久的发展,并且进一步的优化,而坏的制度最终只会迎来灭亡,不过任何一项制度最终都是由无到有,慢慢发展,一些好的制度,并非从一开始就是如此,除了借鉴以外,更多的还是需要进行一步步的琢磨,只是在琢磨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会让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以及让一些人的内心感到十分的不悦,譬如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展开始之时便是如此。
倒摘牌制度
2000年,中国足坛爆出了一个大料,因为在摘牌大会当中,分别被北京国安和前卫寰岛摘下的小王涛以及魏志民,却和大连实德俱乐部签订了合同,这也就意味着两家俱乐部的摘牌权因这项决定而浪费,当时北京国安俱乐部,更是直接上诉至中国足协,时任国安俱乐部的副总理杨祖武更是十分的愤怒声称:若是足协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么他将要辞去俱乐部副总职位,对于当下的一些球迷而言,当年的摘牌制度或许并不是特别的了解。
在职业联赛刚开始的时候,足协实行的是自由转换制度,整个联赛的球员交易并不多,因此也很少有球员提出转会,尽管如此,自由转会制度在当时还是遭到了很多俱乐部的反对,因为他们担心会出现像前卫寰岛这样资金雄厚的俱乐部,只需要花大钱,就能够让球员保持不稳定的状态,1998年中国足协对联赛的转会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并且新制度规定球员只有申请转会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新俱乐部的权利。
中国足协为了避免出现强者恒强的局面,于是决定,摘牌的顺序参照美国篮球职业联盟的规则,由上个赛季成绩最差的球队先行摘牌,采取倒摘牌制度,俱乐部可以从当前赛季的挂牌球员当中任意选择,无需商议,而被俱乐部选上的球员,只能进入到选择他的球队,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转会资格,最终只能原路返回至原俱乐部,如果已经挂牌的球员也可以申请撤回,但是前提是原球队还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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